神所揀選的禁食 賽58:6-12
- 禁食的意義
- 猶太人傳統律法上的認知:
猶太人認為有三件事可以操練敬虔:第一是施捨,第二是禱告,第三就是禁食。
依據摩西的法律規定
晚期猶太教的禁食
- 聖經中禁食的意義
禁食是為了專心尋求神
以禁食預備己心,領受從神來的能力,行主所喜悅的旨意(賽58:6-7)
- 禁食的時機與態度
- 禁食的時機
- 以禁食刻苦己心,表達悔改祈求的意願,也常與祈求免去災禍連結
(撒上7:3-6、撒下12:16、詩69:10、拉8:21、王上21:27、尼1:4-11、拿3:1-10、斯4:1-3:)
- 與神親近,領受教誨(出34:28、24:18;申9:9、18、但九1-3)
- 表達哀悼、悲傷(撒上31:7-13、撒下1:11-12)
- 禁食的態度
- 知道目的是與神相交,要預備自己,恭謹嚴肅
- 不要叫人看出來(在生命中行事的法則) 太 6:16-18
- 不需要無端禁食(路5:33-35)
- 蒙神喜悅的禁食(賽58:2-12)
- 蒙神喜悅的禱告:
- 蒙神喜悅的行動:
- 我們要將食物分給飢餓的人
- 將漂流的窮人接到家
- 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
- 顧卹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,
- 蒙神喜悅的應許—神的同在與回應
- 晨光破曉(賽58:8、10、約一2:9-11)
- 醫治完全(賽58:8、11):
- 公義前引,榮耀後衛(賽58:8、11):
- 神同在的平安:
- 生養屬天的子女,成為使人和睦、補破口的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