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的目標—謙卑與順服 腓2:3-5、約1:37-39
引言:你們要什麼
- 基督徒的終極目標—永生與榮耀
- 得著永生與豐盛的基督生命: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歌羅西3:3、4;約 10:10
基督顯現的意義:現在的顯現與將來的顯現
- 得著永恆之父的稱讚:良善忠心的僕人 太25:21、林前4:5
- 基督生命的意義(自己卑微、存心順服)
- 謙卑:存心謙卑
『存心謙卑』是『卑微』和『心志』二個字的組合字,要先有願意卑微的心志,才有可能做成謙卑的生命
- 順服:存心順服
順服的人是更多願意上帝的意思成就,更少體貼自己的心意
- 預備基督生命的作為—做成謙卑生命的操練
- 不結黨
『結黨』:紛爭、自私、野心,為了利益、位置不擇手段,可以理解為為了爭勝而結黨。
- 不虛榮
虛浮的榮耀是由虛空、不實和榮耀組成,新約僅見於此,直接的意義就是虛浮的驕傲
『凡事不可』原意是指沒有一件事
原文直接翻譯:沒有一件事按照結黨,沒有一件事按照虛浮的榮耀,只要在謙卑的心思裡,彼此都認定別人比自己強。
- 看別人比自己強
『看』這個事原文是考慮、認為的意思,也有帶頭、做領袖的意義存在。
- 顧念他人
不要只關心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情,也要顧及其他人認為重要的事。